摘要:
“民主是个坏东西”?——三评方绍伟
我们都知道凭一句“民主是个好东西”使俞可平先生一夜成名,现在我们也知道了又有一位反其道而言之的即凭一句“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或“民主是个坏东西”而名声正方兴未艾的方绍伟先生。
这年头,成名还真的瞞容易。细究成名的原因,我大约悟出了一点,似乎就是走点极端而已,如说话说偏一点,说极端一点,说漏一点,说差一点,说新一点,说怪一点,或说“错”一点,可以保你赚取很多眼球。好像话说得不偏不倚、不痛不痒、四平八稳、面面俱到、科学辩证、公平公正、似新非新、似错非错,似乎引不来多少眼球,引不来多少眼球,也就知道的人不多,知道的人不多,也就意味着名气不大或没有名气。现在来说说为什么如此会成名,并分析“民主是个(好)坏东西”这种话是否存在一些毛病。
说“民主是个好东西”出自哪里,很多人应该知道,本文就用不着标明出处。说“民主是个坏东西”出自哪里,俺还是找出一点证据来,以免一些没必要的误会与麻烦。
在《谁在误导中国人艳羡美国?》一文中曾提到“民主是个坏东西”这句话,文中提到方绍伟教授说的话,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主的问题不是‘确有诸多缺陷’的问题。是从人类文明发展史透视民主的‘未为人知的本质’的基础上,我才得出‘民主是个坏东西’这个结论的。”
我在《二评方绍伟》一文中提到“民主是个坏东西”的“民主”,是由方先生简称出来的名词,全称是“多党民主”,方先生也进一步解释说,“其实更准确点,应该说‘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为什么不一以贯之地运用“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的表达语呢?因为那样,可能引起不了多少眼球注视,为了不可名状的动机,不惜玩起了文字游戏,竟不假思索地创造了一个简称之说——“多党民主”简称“民主”或“民主制”,从而使“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这句不起眼的话在方先生的逻辑思维运作之下竟演变成可以吸引很多眼球的又一“经典名言”——“民主是个坏东西”。这句“民主是个坏东西”与“民主是个好东西”仅一字之差。表面看,正好是一对针锋相对的矛盾的句子或观点,其实,这两句话是半斤对半八两——一样的,都是文字游戏。说这两句话,如同说“人是个坏东西”与“人是好东西”这两句话,一样的没有原则性。我们知道,人有好坏、善恶、贵贱、伟大与渺小等之分,说好,那是指具体的个体人的好,说坏,那是指具体的个体人的坏,抽象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去评价其好坏呢? “人是个坏东西”与“人是个好东西”这两句话中的“人”应指“抽象的人”,一个并不存在的抽象的人是无所谓坏与好的,硬要分出个坏与好来,那就是犯了主观武断或臆想的毛病。同理,说“民主是个坏东西”与“民主是个好东西”也一样是犯了主观武断或臆想的毛病。我们同样知道,民主也有好坏、大小等之分。说好民主,那是指具体的民主,说坏民主,那也是指具体的民主。“民主是个坏东西”与“民主是个好东西”中的“民主”是个抽象的“民主”,而抽象的“民主”仅仅在词典中存在,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抽象的民主也是无所谓坏与好的。
民主也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与条件限制的。对一部分人是民主,对另一部分可能不是民主,这是常识。在阶级社会中,民主的确存在阶级性。奴隶制民主那是指奴隶主、贵族、自由民享有民主,而广大奴隶们是不享有民主的;封建制民主,也只有封建地主、贵族享有民主,而广大劳动人民是不享有民主的;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真正充分享有民主的基本上是有产阶级,而广大无产者和其他劳动者很多时候就没有真正充分享有民主,当然表面上还是享有民主的,在现实中也多少享有民主,毕竟社会大大进步了,当然那也是经过了多少年的斗争才赢得一部分民主。在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中,原有的旧剥削者的确不存在了,但新时代也出现了新生的剥削者阶层,尽管这一阶层在很多方面很多领域受到一定限制,但毕竟这一阶层存在一定剥削行为。而一些腐化了的某些官僚阶层也逐渐演变为一个新生的剥削阶层。这些带有明显剥削行为的准剥削阶级正在中国社会繁衍着。当然还有一些正在形成中的办卖阶层。因而在目前来说,对一部分人是民主,而对另一部分人可能就不是民主。比如在一个存在大量雇佣劳动的私营企业里,对广大职员是民主的,对私营企业主可能就不是民主。而在私营企业里,到底谁能当家作主?答案肯定不是广大职员,而是私营企业主当家作主。私营企业主行使着当家作主即民主的权力,而广大职员就没有享有这个权力,他们只有劳动的权力与义务。一些腐化了的某些官僚阶层,对于其属下职工或员工来说,也多少存在这个问题。如果遇上一些专制型的领导管理者,那么作为其属下的职工或员工可能很难享有民主,如果让其属下享有民主,则意味着这些专制型的腐化了的官僚阶层可能就难以当家作主了,当然也难再进一步地搞官僚搞腐化了。另外,对于一些犯了罪的人员来说,民主就没有他们的份,这些犯了罪的人员只享有被专政被管制被镇压的份。如果对这些犯了罪的人实行民主,则是对其他没有犯罪的广大社会成员的专政,反之,对一些犯了罪的人员实行专政或管制或镇压,也就保障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民主与专政,是国家权力的两个方面,相当于硬币的正反面,正面是民主,反面是专政,民主与专政在阶级社会构成一对完整的矛盾统一体,这个矛盾统一体极其辩证的存在于所有阶级社会中,随着国家权力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权力的消亡而消亡(赵宝熙主编《政治学概论》P90)
再说,享有民主的当然说民主好,没有享有民主的,能说那些享有民主权利的人的民主好吗?如果要说好的话,那也是说自身“当家作主”,只可惜一些人一些阶级阶层由于犯了罪或被推翻或被打倒了而失去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很显然,这些人的所谓“当家作主”即“民主”与哪些没有犯罪或取得政权或取得胜利的人们的“当家作主”即“民主”是有质的不同的。既然如此不同,我们又怎能抽象地笼统地说“民主是个坏东西”或“民主是个好东西”呢?说此话的人,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无原则性。
刚才说的两种人的民主的不同,不是含义不同,而是行使“民主”的主体已不同了。民主的主体改变了,也就是民主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如果主体是奴隶主,则为“奴隶主民主制”,如果主体是封建地主,则为“封建地主民主制”,如果主体是资产阶级或资本家,则为“资产阶级或资本家民主制”,如果主体是广大劳动人民,则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如果主体没有阶级性了,全人类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劳动差别)逐渐消灭后,全体社会成员都是劳动者,则为全社会民主制,而“完全的民主等于没有任何民主。这不是怪论,而是真理”(列宁语,转引自(赵宝熙主编《政治学概论》P90)
总之,不能抽象地笼统地毫无原则毫无立场地不分青红皂白地说什么“民主是个坏东西”或“民主是个好东西”,应该具体地旗帜鲜明地有原则有立场地辩证地来谈民主。(2010-1-8/23:24初稿)